12月23日,右江区出台了《右江区城乡临时救助制度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救助对象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城乡居民(低保边缘户),因自然灾害、患急重病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等。救助范围为:因患急重病造成生活出现暂时较大困难,经各种救助措施后、个人自负医疗费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因自然灾害或遇到突发性、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家庭生活发生困难等。
ICP证:桂06015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