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西林法院依法查封了一间发廊的全部财产,使申请人叶某的合法财产在诉前得到了保全。
当天下午5点40分,西林法院立案庭来了一位神色不安的男青年。经了解,来者姓叶,21岁,系西林县城的个体摊贩老板。原来,其与当地“零起点”发廊老板陈某有借款抵押合同。陈某是平果县人,于今年4月份向叶某借款10000元,并用其“零起点”发廊全部财产作了抵押。7月1日,陈某不知何故突然出走,临行时,通过他人把钥匙转交给了叶某,叫叶某自行处理他“零起点”发廊的财产。然而,叶某几次去“零起点”发廊搬东西时,均遭到了房东的阻拦,不仅如此,房东还在原来的锁上又加了一把大锁。房东的理由是陈某未交清房租和水电费,但其又提不出什么相关证据证实这一理由。7月9日,房东决定自行处理“零起点”发廊,并已将门面招租广告张贴。叶某于是匆忙来到法院求助。
此时,尽管已到了下班时间,但法官们并没有急着要回家,他们一边与叶某仔细地了解情况,一边核实相关证据和材料,最后决定为叶某实行财产保全。于是,他们立即下了裁定书,并当场带领两名法警赶到“零起点”发廊查封财产。一开始,查封遭到了房东的干涉,后在法官耐心解释下,房东作了让步,查封工作终于得以进行。当干警们离开查封地点时,时针已指到晚上的10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