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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西林讯 近日,现年37岁的余某因犯贩毒罪,被西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余某系贵州省普安县人,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2006年11月,余某听说搞毒品生意容易赚钱,便买了一包毒品拿到西林县城分装成12小包。11月26日至28日,余某分别将毒品卖给吸毒人员覃某7小包、李某2小包,获赃款260元。为了让吸毒人员相信他卖的是正宗的毒品,余某自己还吸食了一包给覃某和李某看。当天下午2时许,余某在八达镇鲤城饭店门前欲兜售剩下的毒品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市公安局技术鉴定,余某贩卖的毒品系海洛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