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田阳概况 | 田阳新闻 | 招商引资 | 经济建设 | 政策法规 | 政府文件 | 旅游风光 | 公告公示 | 企业之窗
您现在的位置:百色新闻网>县区>田阳>政府文件>正文
 
 
关于印发田阳县“城乡清洁工程”市容环境整治长效管理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田阳县“城乡清洁工程”市容环境整治长效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00七年元月十一日

 

田阳县“城乡清洁工程”市容环境

整治长效管理考核评比办法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巩固我县“城乡清洁工程”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市容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制定本考核评比办法。

一、责任范围

(一)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都是各自管辖范围内“城乡清洁工程”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各自责任范围内“城乡清洁工程”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定期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制度,各单位要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在自己责任区范围内经常性开展环境清洁卫生和市容综合整治活动。

(三)在县城、乡镇驻地沿街沿路的市直单位,必须认真负起本单位门前和出租门店门前周边治理“五乱”(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象)的责任,有门店出租的单位必须在租赁合同上明确治理“五乱”的门前三包责任。

(四)田阳县城及各乡镇沿街沿路的居民、个人经营及出租的门店,由居民和承租业主负责门前“三包”责任。

二、考核评比办法

(一)县城区各单位和城区主要干道门店的“城乡清洁工程”市容环境整治长效管理考核评比,由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县城区的大街小巷、社区内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城乡清洁工程”市容环境整治长效管理考核评比,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县城、各乡镇的“城乡清洁工程”市容环境整治长效管理考核评比,由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评比采用分级、分类进行。级别分为县、乡2级;类别分为乡镇、县直单位、沿街居民个人经营门店3类。考核评比采用打分制进行,各级各类每月进行评比一次,每季度全县集中评比一次,年终召开表彰大会,对考核评比名次排在前10名的,由县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三)对考评比中得分低于100分且排列县级单位倒数10名的,居民个人门店倒数20名的,由县城建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通报批评一周内不整改好的,除取消全年各项评优评先资格外,另由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能给予处罚。

三、评比细则

(一)乡镇人民政府评比办法。乡镇人民政府考核评比按附件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作者:
编辑:王萍
 

主办:中共田阳县委、田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百色新闻网
地址:百色市中山一路7号 联系电话:0776-2893950,2893263
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系E-mail:bsxw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