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田林县检察院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关于表彰全国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十佳检察建议”、“优秀检察建议”的决定》的文件,田林县检察院一份检察建议榜上有名,获全国检察机关预防部门“优秀检察建议”奖,是广西仅有的两份获奖检察建议之一。
近年来,田林县检察机关预防部门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2006年,田林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在预防调研过程中,发现全县锑矿开采中存在突出的安全隐患问题。于是,他们根据国务院国发〔2005〕28号文件精神,及时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公安局、工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上述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迅速采取果断措施,消除矿山安全隐患。由于该检察建议针对性、及时性较强,上述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采取行动,迅速组织人员对矿山进行整治,坚决取缔违法开采,收缴非法开矿工具,遣散违法开矿人员。矿山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该检察建议经过层层筛选,最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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