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凌云县是全区地质灾害频发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是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频繁发生,给凌云县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不但毁坏交通、工业设施、冲毁农田、房屋,还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长期以来,凌云县地质灾害区域的经济发展较为缓慢,经济基础薄弱,许多群众居住在地处滑坡、崩塌、泥石流严重、生态环境恶劣的地质灾害频发区。通过野外调查发现,凌云县境内重点地质灾害点有58个,其中仍然严重威胁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共有16个。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发展,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对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实施易地避险搬迁安置已显得十分迫切。
实施地质灾害区域避险搬迁安置,不仅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灾害地区人民群众的关怀,密切了党、干、群关系,同时,也是贯彻落实我们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根据国家发改委强调“易地避险搬迁安置建设一定要纳入社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要求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以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与扶贫开发重点专项规划》和《广西扶贫开发新阶段异地安置调研工作方案》精神,努力抓好地质灾害区域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对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增加受灾地区农民收入,拉动受灾地区的经济发展,推进凌云县小康社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需地质灾害区域避险搬迁安置的对象为地质灾害区的贫困人口,具体条件为:一是自然环境条件恶劣,频繁发生地质灾害地区;二是有劳动能力,遵纪守法,自愿易地安置的农民。本项目计划搬迁安置617户2800人,主要分布于泗城镇、下甲乡、玉洪乡、沙里乡、逻楼镇等乡镇。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新建617户住房及附属设施。
(二)基础设施:建蓄水池、铺设供水管网,安装供电设施,道路建设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一)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2604万元。
(二)资金筹措方案
1、项目总投资2604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专项资金1000万元;2、群众自筹1604万元。
四、投资效益
A、社会效益
(一)项目建成后,通过地质灾害区域避险搬迁安置617户2800人,将使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二)项目区路通、水通、电通,各种配套设施具备,从而使地质灾害区域群众安居乐业,走上脱贫、小康和富裕的道路。
(三)该项目实施后,保证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稳定社会秩序,同时改善了灾害地区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将不断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