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凌云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凌云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拟建于凌云县泗城镇镇洪村大平,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80吨。项目总投资3438万元;固定资产投资:325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79万元。其中拟申请国债为2375万元,业主自筹资金1063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凌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凌云县党政办公大楼 邮 编:533100 电话:0776-7612042 传真:0776-7612042
三、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地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证书编号:国环评乙字第2906号
地 址:广西贺州市城西路环保小区 邮 编:542800 电 话:0774-5220909 传 真:0774-5220909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对项目建设概况、区域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和监测,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提出相关的环保措施(对项目产生的渗滤液进行生化处理,对产生的废气进行综合利用,对恶臭和噪声进行有效控制,并对封场后的土地进行综合利用等)以减轻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凌云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的宝贵意见。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如下:
(1) 公众对于该项目是否认可; (2) 公众就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 公众对该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本次公示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向公示地址发信函、发送传真等多种方式发表对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