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丈夫患上神经病,妻子擅自离家出走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11月21日,乐业县人民法院成功调结了这起婚内抚养纠纷案件。
十年前,乐业县的王建与李香经人介绍认识后,双方亲自到民政机关领取结婚证结婚,两人的喜结连理给两家人增添了不少的喜悦。婚后夫妇俩于1998年2月23日和1999年11月17日生育两个子女。接连的喜事让两口子对生活有了百倍的信心,双方起早贪黑,勤勉劳作,共筑爱巢,相互履行夫妻义务,创造美好和谐家庭。可是,在小儿子出生三岁多时,丈夫不知何故突然患上间歇性轻度神经病,开始妻子仍象往常一样履行义务,照顾家庭,后来便觉得生活压力太大,加上丈夫喊打叫杀的吓唬,担心不理智的丈夫病情加重实施暴力酿造恶果,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生活就产生裂痕。2005年7月,妻子擅自离家出走他乡至今,未尽义务照顾家庭,使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经多方查寻,在确知了妻子李香的住处后,无奈之下,丈夫依靠亲戚帮助寻求法律援助并以子女为原告向法院提起抚养纠纷诉讼。
乐业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根据案件当事人家庭生活状况,同意缓交诉讼费。在审理过程中,当主审法官带上书记员,不辞辛劳带上原告法定代理人王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李香正在收玉米的地里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并对李香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协议,李香承认了自己的过错,自愿补偿近三年来因自己未尽母亲义务抚养子女的抚养费3000元给子女,自达成协议之日起,李香愿意保证直接抚养女儿至其能独立生活时为止,当在场的王建亲戚看着女儿走近李香随其到母亲生活圈里生活时,他们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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