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6日,靖西法院巡回法庭的三名法官对2007年审结的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的受害者陆某进行了回访,对陆某及其家人问寒问暖,陆某的家人被法官的这份真情深深打动,他们表示,不管生活有多难,都会把陆某照顾好。
2006年5月某日,陆某在国道边被张某驾驶的一辆大货车撞成下肢伤残,从此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陆某的家人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将张某诉上了法庭,巡回法庭主审该案。陆某家庭的生活原本就窘迫,如今昂贵的医疗费使得他们雪上加霜。因此,本案的赔偿款对陆某是一份极其重要的救命钱。办理本案的法官为陆某的治疗积极奔走,多次与被告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当被告同意赔偿后,法官当天带上被告冒雨驱车四十多公里赶到原告陆某的家中进行调解。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耐心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11万元,当日即付款3万元,余下的定期赔偿。
案件虽已审结,巡回法庭对陆某的关爱却一直在延续,并积极为许某的治疗出谋划策。法庭这种为当事人解忧排难,延伸法律服务的敬业精神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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